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調度高等 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創業服務、協同做好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服務工作。提供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負責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搭建省內外勞務協作、人才引進對接與交流平臺,組織開展勞務交流、就業指導。指導全市就業平臺開展各項就業創業服務。
指導開展各類勞動者就業創業培訓,培育建設多元培訓載體,滿足線上線下培訓需求。貫徹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指導全市規范業務經辦,為個人和小微企業提供創業融資擔保服務,負責搭建創業融資平臺,為個體創業提供法律援助政策指導。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等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負責就業困難群體跟蹤幫扶,承擔公益性崗位開發服務。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全市統籌事務,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服務。協助就業補助資金的管理,負責市級就業補助資金 籌集、管理、使用,負責對全市各地就業補助資金監管,負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負責制定全市職工教育規劃及實施措施,負責組織全市職工教育集中培訓。負責全市人才交流工作,落實人才流動政策,負責 為符合人才引進政策人員建立人事檔案材料,負責辦理流動人 員的人才流動手續,為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以人事檔案為主要內容的人事代理和人事人才政策咨詢服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樟樹市就業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就業中心部門本級。
編制人數小計24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24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23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23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3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4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就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就業中心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1188.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1.4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71.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3.56萬元;其他收入1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316.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7.91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就業中心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1188.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1.48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21.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8.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63萬元,資本性支出0.69萬元。項目支出866.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07.91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866.7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52.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52.5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5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88.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1.9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89.6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88萬元;資本性支出0.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就業中心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771.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3.5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21.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8.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63萬元,資本性支出0.69萬元。項目支出4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45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5.5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5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3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15.9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13.5萬元,下降 45.92 %,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機關運行經費開支。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6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69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 1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就業中心項目情況說明(重點項目)
1.就業補助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繼續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根據預算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財社〔2019〕122號)等規定,持續加強與擴大就業補助資金的管理。就業補助資金主要根據年末常住人口數、登記失業人數、就業困難人數、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地方財政投入力度、資金結余消化力度、預算執行率、職業培訓工作情況、績效評價、財政困難程度和2022年重點工作等因素分配。就業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2)立項依據
為全面提升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務工增收脫貧,堅持“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這一理念,抓住“就業脫貧”這一重點,在開發崗位、轉移就業、創業帶動、職業培訓、信息化提升等方面尋求新突破,在就業援助、失保兜底、穩定崗位、防范風險等方面打牢新基礎,努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設立本項目。
3)實施主體
樟樹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
就業補助資金嚴格按《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支出項目
5)實施周期:一年
6)年度預算安排:766.71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①、項目績效總體目標
項目績效總體目標為確保完成年度城鎮新增就業目標任務;確保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在目標范圍內。
②項目績效評價指標
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的投入使用,要求2024年度全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數量達75人,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人員數量達1500人,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人員數量達3000人,城鎮新增就業人數達4000人,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達1500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數達300人,零就業家庭幫扶率達100%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就業中心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1.15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費1.15 萬元,比上年減 1.37 萬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開支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單位機構運行基本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款)就業管理事務(項):指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反映其他促進就業的補助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就業和扶貧(項):反映促進殘疾人就業以及就業扶貧的補助支出。
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其他促進就業支出款項。
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6】2024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就業中心)_2024-02-26 (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