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省和宜春市有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措施,結合全市實際,研究擬定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宜春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政策規定,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面,配合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
3、負責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核定、發放、調整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4、對我市居民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開展稽核;核實并追討冒領、多領養老金行為,必要時提請人社中心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強制。
5、統一管理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退休檔案。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承擔檔案資料利用服務工作。
6、對鄉鎮勞動保障所的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
二、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設立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稽核監管科、信息科、基金征繳科、基金發放科。
本單位2022年年末實有人數15人,其中在職人員15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收入總計373.67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11908.56萬元減少11534.89萬元,下降96.86%;本年收入合計373.67萬元,較2021年11908.56萬元減少11534.89萬元,下降96.86%,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數據中未加入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而2021年的決算數據中加入了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從而導致數據的差額。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373.67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支出總計373.6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373.67萬元,較2021年11908.56萬元減少11534.89萬元,下降96.86 %,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數據中未加入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而2021年的決算數據中加入了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從而導致數據的差額;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373.67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 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73.67萬元,決算數為373.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73.67萬元,決算數為373.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按財決01_1表支出功能類級科目分別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73.67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87.19萬元,較2021年11876.02萬元減少11688.83萬元,下降98.42 %,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數據中未加入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而2021年的決算數據中加入了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從而導致數據的差額。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49.46萬元,較2021年32.54萬元增加16.92萬元,增長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樟樹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和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合并為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社保局部分商品和服務支出在居保局報銷,人員增加,開支增大。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37.02萬元,較2021年0萬元增加137.0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支出136萬,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02萬。
(四)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與上年持平。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88萬元,決算數為0.8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1.31萬元減少0.43萬元,下降32.82%,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0萬元增加0萬元,增長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34萬元,決算數為0.34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0.1萬元增加0.24萬元,增長240%,主要原因是2022年樟樹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和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合并為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各縣市學習交流增多,居保2022年上全國社保系統,組織鄉鎮相關工作人員線上培訓。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持平。全年國內公務接待3批,累計接待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主要為兄弟縣市業務交流學習和接待各鄉鎮勞保所工作人員召開城居保上線業務培訓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54萬元,決算數為0.54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1.21萬元減少0.67萬元,下降55.37%,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1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持平。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不是行政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故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 %;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 %,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 %,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公務用車。
九、預算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2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15637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單位今年在決算中反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項目績效自評得分96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3027萬元,全年執行數為15637萬元,完成預算的120%。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