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市住房保障中心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審批及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分配工作;負責住房租賃補貼審核和發放工作;負責房改房已購公房集資建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檢查及監督,參與房屋拆遷、征收、補償和住房安置工作;負責對房產測繪資質單位及測繪成果進行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白蟻防治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以及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為二級預算單位,內設辦公室、財務股、住房保障股、物業服務股、維修基金服務股、房屋測繪技術股、白蟻和危房股和法規服務股。
編制人數小計49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24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數25人。實有人數小計96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49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4人,自收自支事業在職人數25人。退休人數小計45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市縣單位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32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54.8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17.97萬元;其他收入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36.89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32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54.85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1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5.8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7.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3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9萬元。項目支出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6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0.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0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3.5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44.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21.6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74.3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97.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3.3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31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17.97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0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39.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47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1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6.0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7.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3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9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無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單位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4.458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158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3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1輛。
2025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實有資金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設立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實有資金項目,用于2025年單位實有資金支付。
2)立項依據:根據以往單位實有資金支出及上繳國庫情況測算。
3)實施主體: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
4)實施方案:根據單位實有資金實際申請支出情況及利息上繳支出情況,據實支出。
5)實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年度預算安排項目經費5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2.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1.1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1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指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四)住房公積金支出:指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