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為種植業發展提供技術開發與質量管理服務,種植業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承擔優良牧草種質資源保護、資源圃及牧草子種苗研發推廣工作,承擔畜牧養殖新技術、新模式研發及試驗示范工作,承擔畜牧良種繁育及推廣工作。負責魚苗良種繁育、生產供應、負責淡水養殖技術和開發應用工作,為普及、推廣發展名特優經濟魚類養殖作示范。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共有預算單位 1 個。編制人數小計3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0人。實有人數小計28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28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8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10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收入預算總額為 875.1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289.9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376.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0.2 萬元;其他收入 498.5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310.1 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結轉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其他資金結轉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支出預算總額為 875.1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289.9 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555.1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8.3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16.88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1.54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26.71萬元;。項目支出 2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78.35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8.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7.8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2.2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4.78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42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44 萬元;農林水支出646.4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298.24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34.7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11 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416.8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08.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1.5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7.8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26.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62.2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376.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0.2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4.57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23.24 萬元,農林水支出 214.03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34.74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376.5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0.2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289.02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4.2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3.36萬元。項目支出 20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無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5 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1.5 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上年)7月31日(各級財政編制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上報截止時間), 部門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 0 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沒有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征地減少經營補助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經市政府研究,鑒于原種場土地征收完,無經營收入,對其征地較少的經營收入由財政預算給予補助。
2)立項依據
樟府辦抄財字【2011】310號
3)實施主體
樟樹市農牧良種場
4)實施方案
無
5)實施周期
自2025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
20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農牧良種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0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
公務接待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5年(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指采取生態調控、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誘控和科學用藥等技術和方法,將病蟲危害損失控制在允許水平,并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植物保護技術措施。
(二)小麥“一噴三防”技術:指在小麥穗期,使用殺蟲劑、殺菌劑、葉面肥(或植物生長調節劑)混配液,通過一次葉面噴施,達到防病、防蟲、防早衰的目的,實現控制小麥穗期病蟲害危害和小麥增產。
(三)農業病蟲害控制:指用于病蟲鼠害及疫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鐘保藏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