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農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統籌推進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監督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漁港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牽頭開展全市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3個,包括:市農業農村局機關、市農牧良種場、市園藝場。總編制人數293人,其中:市農業農村局機關170人、市農牧良種場30人、市園藝場93人。
年末實有在職人數250人,其中:市農業農村局機關138人、市農牧良種場30人、市園藝場82人。
年末退休人數391人,其中:市農業農村局機關108人、市農牧良種場111人、市園藝場172人。
年末遺屬補助人數11人,其中:市農業農村局機關6人、市農牧良種場2人、市園藝場3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不涉及數據的支出表用空表反映)
第三部分 樟樹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市農業農村局收入預算總額為21094.7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732.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235.88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55.62%。上年結轉(結余)7515.7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15.7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市農業農村局支出預算總額為21094.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40.07萬元,其中:
1、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⑴、基本支出4521.7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96.94萬元。其中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9.40萬元,較上年增加303.5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4.46萬元,較上年減少38.91萬元;農林水支出3286.89萬元,較上年減少1953.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1.02萬元,較上年減少8.21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較上年減少800萬元。
⑵、項目支出16573萬元,較上年增加10437.02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965萬元,較上年增加965萬元;農林水支出14508萬元,較上年增加8372.2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100萬元,較上年減少1100萬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9.40萬元,較上年增加313.22萬元,主要原因養老保險、職業年金調標新增保費及新增退休績效納入預算;衛生健康支出224.46萬元,金額較上年減少38.9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965萬元,較上年增加965萬元;農林水支出17794.89萬元,較上年減少6418.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1.02萬元,較上年減少8.21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100萬元,較上年增加300萬元。
3、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
工資福利支出3170.41萬元,較上年增加89.26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77.30萬元,較上年減少13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0.76萬元,較上年減少76.9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市農業農村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1732.67萬元,較上年增加7235.88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645.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3.2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170.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7.3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90.76萬元,資本性支出6.90萬元。項目支出8087.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349.19萬元,其中其他支出7349.1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農林水支出8087.2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樟樹市農業農村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樟樹市農業農村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184.20 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 125.68 萬元,下降 40.56 %。下降原因:全面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精神和國家、省、宜春市及樟樹市關于政府機關“過緊日子”重大舉措,降低公用經費預算支出標準。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80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48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32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 4 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農業農村重點項目情況說明
1.“五包定干”村莊常態化長效管護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健全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護機制,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滿足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期待,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的重要舉措。
2)立項依據:樟樹市特制定了《樟樹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護工作實施方案》、《關于扎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實施方案》、《樟樹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標準》及《樟樹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護監督考核辦法和評分獎懲細則》等政策文件。贛新農辦發[2019]1號《關于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莊常態化長效管護機制并監督實施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的通知。
3)實施主體:樟樹市農業農村局
4)實施方案:為破解“一年新農村、二年舊農村、三年舊模樣”的新農村現狀,堅持因村制宜、分類推進,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和“五包定干”(五定即定范圍、標準、主體、模式、經費,包干即省統籌考核、市牽頭指導、縣主推監管、鄉宣傳組織、村具體實施、農戶房前屋后三包)要求,完成242個行政村完成村莊環境長效管護任務。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年度預算安排“五包定干”村莊常態化長效管護經費484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此次項目為“五包定干”村莊常態化長效管護經費,經費主要用于改善農村村莊環境,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
2.樟樹市重點水域禁捕退捕項目
1)項目概述:以習近平總書記“妥善解決禁捕后漁民的生計”重要指示為指導,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總體目標,堅持“做到應保盡保、兜牢民生底線”的工作方針,推進我市禁捕退捕工作順利進行。
2)立項依據:《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農長漁發〔2019〕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農業農村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全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75號)以及《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五河”干流退捕漁民養老保障和轉產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贛農字〔2023〕21號)。
3)實施主體:樟樹市農業農村局
4)實施方案:退捕漁民主要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贛江、袁河樟樹段(張家山街道—臨江鎮與昌傅鎮交界處丁家渡)兩大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而需要實行退捕的漁民。對收繳漁船漁具進行補償,將退捕漁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年度預算安排重點水域禁捕退捕項目100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此次項目為重點水域禁捕退捕項目經費,主要用于對收繳漁船漁具進行補償以及漁民臨時生活補貼。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市農業農村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1.9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新增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6.90萬元,比上年減10.46萬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精神和國家、省、宜春市及樟樹市關于政府機關“過緊日子”重大舉措,降低三公經費預算支出標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車輛購置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農業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指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新產品、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六)農業病蟲害控制:指用于病蟲鼠害及疫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鐘保藏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指用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農產品質量數據采集與認證、評價、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