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宜春市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扶貧工作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統計監測工作。
(二)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扶貧開發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扶貧資金分配;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扶貧開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審核和監督、檢查。
(四)負責全市貧困地區科技扶貧的培訓、示范、推廣工作。
(五)協調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開展定點扶貧幫困工作。
(六)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14人,其中:行政編制5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人數9人,實有人數11人,其中在職人數12人,包括行政人員3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9人;退休人員0人,遺屬0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 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36】2024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單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總收入為459.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459.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1.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總支出為459.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1.95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為169.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8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5.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58萬元,資本性支出0.6萬元。項目支出2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0.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2萬元;農林水支出418.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6.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9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55.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8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02.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1.44萬元;資本性支出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市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459.11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03萬元,農林水支出418.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69.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8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5.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58萬元,資本性支出0.6萬元。項目支出2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0.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樟樹市鄉村振興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樟樹市鄉村振興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13.18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8.06萬元,下降37.95%,主要原因是下調了公用經費預算標準。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采購總額0.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項目情況說明(重點項目)
2024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重點項目有1個,涉及資金260萬元。
樟樹市防貧保險項目
1)項目概述
為有效解決農村低收入群體中因病、因災、因學等致貧返貧問題,通過實施精準防貧保險,切實提高防返貧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有效控制新增返貧問題,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2)立項依據
根據《江西省扶貧辦公室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銀保監局關于開展防貧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贛扶字〔2020〕1號)、《江西省鄉村振興局 關于進一步改進防貧保險工作的通知》(贛鄉振字〔2021〕9號)、《關于印發《樟樹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貧保”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樟鞏銜辦發〔2022〕3號)精神,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振興,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3)實施主體
樟樹市鄉村振興局
4)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江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進一步改進防貧保險工作的通知》(贛鄉振字〔2021〕9號)要求,充分發揮過渡期內防貧保險有效應對突發各類災害意外影響,切實防止規模性返貧風險,特制定《樟樹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防貧保”工作實施方案》(樟鞏銜辦發〔2022〕3號)。
5)實施周期
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
年度預算安排防貧保險項目經費26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項目預期總目標:通過實施精準防貧保險,切實提高防返貧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有效控制新增返貧問題,堅決守牢規模性返貧底線,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項目預期階段性目標: 全年參保人數大于3.8萬人;全年理賠人數大于120人;依法依規操作,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服務單位。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1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公務接待費9萬元,比上年減少 2.4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1萬元,比上年增加1萬元,主要原因是:借入一輛公車,安排運行維護費1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精準扶貧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扶貧方式。
2.精準扶貧四個工作重點:精準識別、精準辯證、精準實施、精準減貧。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機關運行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分配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6.“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7.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