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試驗林場2025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黨中央和上級的決議、決定。
2、推進區域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強綠色林業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
3、加強公共服務管理。組織實施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文化教育、民政、國防教育、退役軍人事務、體育、旅游、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4、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火、防汛、防疫、防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5、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場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森林資源發展規劃。
6、抓好林業、農業科研試驗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林、農、牧、副、漁生產經營管理方案和科研生產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7、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項目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全場苗木繁育、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等綠化工作。
8、負責全場的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病蟲害生物防治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場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依法管理林場林地資源,做好林場森林資源分類經營工作,確保森林資源永續利用。
9、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開發、利用,為生態文明建設服務。
10、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試驗林場共有預算單位1個,即試驗林場一個二級預算單位。
編制人數小計66人,其中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60人。實有人數小計60人,其中: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60人。退休人數小計188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試驗林場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1217.4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2.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46.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3.23萬元;其他收入671.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69.6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試驗林場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1217.4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2.89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46.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3.2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4.7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12.9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5.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69.97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26.4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34萬元;農林水支出 328.6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41.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2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424.7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8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8.7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6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2.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試驗林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546.3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3.2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5.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6.41萬元,農林水支出328.6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21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46.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3.2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24.7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8.76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 萬元,資本性支出112.9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試驗林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試驗林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試驗林場無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 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 1 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1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試驗林場項目情況說明
本部門本年度未安排項目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試驗林場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0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用車運行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
2.財政撥款收入:是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3.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6.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7.“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206006試驗林場2025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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