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試驗林場2023年部門(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黨中央和上級的決議、決定。
2、推進區域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強綠色林業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
3、加強公共服務管理。組織實施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文化教育、民政、國防教育、退役軍人事務、體育、旅游、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4、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火、防汛、防疫、防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5、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場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森林資源發展規劃。
6、抓好林業、農業科研試驗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林、農、牧、副、漁生產經營管理方案和科研生產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7、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項目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全場苗木繁育、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等綠化工作。
8、負責全場的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病蟲害生物防治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場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依法管理林場林地資源,做好林場森林資源分類經營工作,確保森林資源永續利用。
9、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開發、利用,為生態文明建設服務。
10、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試驗林場共有預算單位 1 個,即樟樹市試驗林場,是納入2023 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本部門2023年編制人數80人,其中差額補助事業編制80人。年末實有人數 69人,其中在職人員 69,離休人員 / 人,退休人員 181人,遺屬人數3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 2023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試驗林場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樟樹市試驗林場收入預算總額為1852.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57.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04.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96萬元,其他收入1147.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47.61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樟樹市試驗林場收入預算總額為1852.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57.57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57.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2.8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514.07萬元。項目支出 47.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42.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2.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6.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6.13萬元;農林水支出1489.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4.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7.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7.5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514.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9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5.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5.1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樟樹市試驗林場撥款支出預算總額704.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96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2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8.06萬元,農林水支出499.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3.7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57.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2.8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14.0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6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5.13萬元。項目支出4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7.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樟樹市試驗林場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樟樹市試驗林場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 0 %。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龍溪河濕地公園項目情況說明(選擇重點項目)
1.龍溪河濕地公園項目
項目概述:為了盡快向廣大市民提供休閑娛樂健身場所,維護公園良好生態環境和秩序。
立項依據:根據2019年11月“關于龍溪河濕地公園移交工作的會議紀要”,龍溪河濕地公園已于2019年10月1日移交樟樹市試驗林場進場管護。
實施主體:樟樹市試驗林場。
實施方案:龍溪河濕地公園管護、公園設施設備完善。
實施周期:2019年10月1日-長期。
年度預算安排:390萬元。
績效目標和指標:園林綠化面積800畝,水面積700畝,項目驗收合格率100%,項目完成及時率100%,園林綠化管護標準2992元/畝,水面積2151元/畝,提供休閑娛樂健身場所1500畝,植物造景800畝,防止生態污染1‰,生態環境改觀面積1500畝,受益群眾滿意度97%。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市試驗林場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0萬元。其中:
公務接待費8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車輛購置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城市園林綠化是以豐富的自然資源、完整的綠地系統、優美的景觀和良好的設施維護城市生態,美化城市環境,為廣大的人民群眾提供休息、游覽、開展科學文化活動的園地,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同時還承擔著保護、繁育、研究珍稀瀕危物種的任務。
2.濕地公園日常管護:包括衛生、安保、維護、水域管理、附屬設施管理、綠化管護,苗木補植。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人員經費(單位基本支出中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安排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和日常公用經費(單位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4.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
5.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樟樹市試驗林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