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林業局(匯總)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市林業局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2.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3.負責全市森林、濕地、草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草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督管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調查,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和藥用材以及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
5.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
7.推進我市林業和草地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實施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8.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
9.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 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0.承擔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森林采伐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11.負責林業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監督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12.監督管理林業項目資金和國有資產,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落實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全市林業系統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要切實推動林業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創新, 全面推行林長制,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
(二)本單位設立 5 個內設機構,分別是: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宣傳、 信息、黨建、信訪、綜治、安全、保密、工、青、婦、政務公開工作。
2.計劃財務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 負責各項財政資金、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并監督工程建設資金使用工作;負責監管林業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林業會計工作。
3.林政資源管理股(行政服務股、市林長辦公室)。負責審核并監督全市森林資源使用情況;負責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下達年度森林采伐量計劃,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管理木竹加工行業和木竹運輸;負責全市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查處;負責林業行政服務窗口;負責組織全市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統計;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和利用規劃工作;負責林地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基層林業工作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管理;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調查,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 負責全市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市林長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4.造林綠化辦公室(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編制全市森林經營方案;負責組織、指導植樹造林、撫育改造、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指導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林、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負責指導全市重點林業項目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古樹名木保護;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國有林場相關管理;負責林業產業和生態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園與森林旅游產業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5.災害防治辦公室。負責林業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 負責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人員構成情況。本單位人員共有編制169人,其中行政編制12人,全額事業編制65人,差額事業編制92人,實有在職員工137人,退休人員210人。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4個,包括: 一、樟樹市林業局,編制人數59人、實有在職人員51人、退休23人。二、五腦峰林場,編制人數9人,實有在職人員6人,退休3人。三、官塘林場,編制人數9人,實有在職人員8人,退休2人。四、試驗林場,編制人數92人,實有在職人員72人,退休18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2250.72 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20年增加241.98萬元,增長12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多,物價上漲導致辦公費用勞務費用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250.72 萬元,占 100 %;事業收入 0 萬元,占 0 %;經營收入 0 萬元,占 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 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 2250.72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2250.72 萬元,較2020年增加241.98萬元,增長12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多,物價上漲導致辦公費用勞務費用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1788.08 萬元,占79.5 %;項目支出 462.64萬元,占 20.5 %;經營支出 0 萬元,占 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 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475.19萬元,決算數為 2250.7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475.19 萬元,決算數為 2250.7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52 %,主要原因是:人工物價上漲,導致辦公費用勞務費用增加追加預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0 %,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2250.7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963.97 萬元,較2020年增加17.6萬元,增長1.8%,主要原因是:本單位人員增多,加上工資上漲。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549.41 萬元,較2020年增加46.05萬元,增長9.1 %,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導致購買辦公用品勞務等成本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60.24 萬元,較2020年增加9.3 萬元,增長 3.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多,獎金增多。
(四)資本性支出 14.45 萬元,較2020年增加6.18 萬元,增長 74 %,主要原因是:購買物品增多,物價上漲導致購買辦公設備成本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8.67 萬元,決算數為32.34 萬元,完成預算的372 %,決算數較2020年增加7.64萬元,增長30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決算數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4.67 萬元,決算數為 18.21萬元,完成預算的389 %,決算數較2020年增加7.64萬元,增長72 %,主要原因是機構合并原林科所人員,職能增加,導致公務接待費增多。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嚴格根據年初職工人數控制預算金額。全年國內公務接待 221批,累計接待 210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計接待 0 人次,主要為上級部門檢查及各地單位交流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4.13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全年購置公務用車 0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4 萬元,決算數為 14.13 萬元,完成預算的 353%,決算數較2020年減少0.01 萬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年末公務用車保有5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嚴格根據車輛數控制預算金額,每年1萬元一輛車不夠用,差額單位無公車預算費,保險費、修理費、加油費都逐年上漲。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637.46 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決算數增加 126 萬元,增長 24.6 %,主要原因是:辦公設施設備購置經費增多,物價上漲導致勞務等成本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14.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4.45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業務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 1 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35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 100 %。
組織對“松材線蟲病防治”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350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 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總體情況良好。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已將2021年度部門決算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松材線蟲病防控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松材線蟲病防控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 94 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 350 萬元,執行數為 350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徹底完成小班枯死松樹清理工作,加強松材線蟲病監測普查工作,確保第一時間發現新疫情,并及時處置。二是要鞏固除治成效,確保已根除的疫點鄉鎮疫情不反彈,不發生染疫松木跨省、市調運事件。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松材線蟲病蔓延速度快,防控難度大,無法根治,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二是老百姓對松材線蟲病除治工作了解不深入,對宣傳教育漠不關心,部分林權者對疫木焚燒還不理解。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樹立高度的生態保護意識。加強日常巡查和春、秋兩季普查責任,及時掌握松樹枯死木的發生情況、松材線蟲病疫情動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安排鄉鎮組織人員除治,按照防控目標責任書要求,進一步壓縮疫情,爭取根除更多疫點鄉鎮。二是加強松木流通管理。對物流、供電、郵政、企業等涉木單位進行重點監控,杜絕疫木流入和外流。三是加大松材線蟲病防控宣傳力度。廣泛運用多種宣傳方式,讓更多村民支持和參與枯死松樹的清理。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在公開項目績效自評綜述的同時,公開《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工資福利支出:指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福利支出。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指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指單位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
十三、“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樟樹市林業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