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我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權限協調管理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鄉鎮(街道、場)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駐樟中央、省、宜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煤礦、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及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應急管理局部門本級和 0 個二級預算單位。
編制人數小計48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4人(含工勤編制2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4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42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41人,行政在職人數11人(含工勤編制2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30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樟樹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153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92.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9.59萬元,其他收入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153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92.3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1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3.0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72.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3萬元,資本性支出2.1萬元。項目支出9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23.3萬元;其中: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0萬元,其他支出49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9.5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1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5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900.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9.6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72.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9.4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76萬元;資本性支出2.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局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04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9.59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1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3.0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72.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3萬元,資本性支出2.1萬元。項目支出4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0.77萬元;其中: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8.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8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900.1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樟樹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46.4 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 20.66 萬元,下降 30.81 %,主要原因是 人員公用經費配額減少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7 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 5輛。特種專業森林防滅火用車 2 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樟樹市應急管理局項目情況說明(重點項目)
1. 1.安全生產專項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用于全市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檢查巡查及上級來我市的檢查巡查發生的所有費用。
2)立項依據:中共樟樹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2018]第2期。
3)實施主體:樟樹市應急管理局。
4)實施方案:根據全市安全生產活動開展情況及上級來我市督查檢查情況制度。
5)實施周期:一年
6)年度預算安排:10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保持全市安全生產發展平穩態勢。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4.1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費 2.1 萬元,比上年減 2.38 萬元,主要原因是: 過緊日子縮減公務接待開支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 萬元,比上年增 2 萬元,主要原因是: 公車運行維護缺口大 。
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六、應急管理:對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應對機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