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樟樹市環保局成立于1981年5月6日,原名為清江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1991年9月更名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為正科級行政職能部門),2019年6月更名為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國家、省、宜春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部門基本情況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共有編制人數76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人數65人,實有人數76人,其中在職人數55人,包括行政人員10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45人;退休人員20人,遺屬1人。辦公室、自然生態和綜合協調股、環評與輻射管理股、水環境和流域管理股、大氣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股、土壤環境和固廢化學品管理股,設江西樟樹工業園區分局。設兩個下屬事業單位,分別是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監測站和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
第二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收入預算總額為592.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92.08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0%。較上年減少了14.39萬元,下降2.37%。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支出預算總額為592.08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科目劃分:基本支出580.2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8.01%,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24.55萬元、商品服務支出47.1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54萬元;項目支出11.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99%。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節能環保支出592.08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24.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6萬元;商品服務支出47.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93萬元;項目支出11.8萬元,與上年預算安排保持不變。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92.08萬元,占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其中節能環保支出592.0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00%。
2021年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基本支出580.2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8.01%,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24.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6萬元;商品服務支出47.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93萬元。項目支出11.8萬元,與上年預算安排保持不變。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27.5 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 1.17 萬元,下降 4.08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4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4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4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 個,涉及資金11.8 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 0 個,涉及資金 0 萬元。
1.全市鄉級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垃圾填埋場監測費項目
(1)項目概述
對全市鄉級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垃圾填埋場進行監測。
(2)立項依據
樟府辦抄財字【2019】47號抄告單。
(3)實施主體
項目實施主體為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監測站。
(4)實施方案
對全市10個水質監測站點進行一年2次的檢測。
(5)實施周期
項目實施周期為1年,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根據樟府辦抄財字【2019】47號抄告單,預算安排項目資金11.8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年度績效目標為:確保全市鄉鎮級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及垃圾填埋場應檢盡檢。
項目指標詳見附表: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4.4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
公務接待費4.4萬元,比上年減0.08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
第三部分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至少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