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環境保護局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環境保護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環境保護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樟樹市環境保護局成立于1981年5月6日,原名為清江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1991年9月更名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為正科級行政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規劃與財務股)、政策法規股、環境影響評價股(行政服務股)、水環境保護股、大氣環境保護股、土壤環境保護股、樟樹市環境保護局鹽化工業基地分局(派出機構)7個科室,下轄市環境監察大隊、市環境檢測站兩個事業單位,依法擔負著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個。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45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事業編制34人;年末實有人數62人,其中在職人員44人,退休人員1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見附件)
二、收入決算表(見附件)
三、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見附件)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870.98 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17年增加142.56萬元,增長19.57%;本年收入合計870.98萬元,較2017年增加142.56萬元,增長19.5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業新招錄5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職能增加,環保業務相應增加,相應人員工資經費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870.98 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870.98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870.98 萬元,較2017年增加142.56萬元,增長19.5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業新招錄5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職能增加,環保業務相應增加,相應人員工資經費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870.98 萬元,占100%;項目支出 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19.9萬元,決算數為870.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7.4%。其中:
節能環保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19.9萬元,決算數為 870.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7.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起事業編制人員增加工齡工資,人員工資支出增加;二是新招聘人員共5名,人員增加相應工資和經費也增加;三是樟樹市環境保護局職能增加,環保業務相應增加,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70.9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573.92萬元,較2017年增加72.53萬元,增長14.46 %,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起事業編制人員增加工齡工資,人員工資支出增加;二是新招聘人員共5名,人員增加相應工資和經費也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72.13萬元,較2017年增加56.43萬元,增長26.16%,主要原因是:樟樹市環境保護局職能增加,環保業務相應增加,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4.92萬元,較2017年增加15.67萬元,增長16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遺屬補助標準調高。
(四)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2017年增加0萬元,增長0%,與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61萬元,決算數為38.6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5.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09萬元,降低0.96%,主要原因是:人員節能意識提高,辦公設備節能。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5.4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5.4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105.4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3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日常公務出行、例行下鄉下企業檢查;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環保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務(類)環保事務(款)機關服務(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人員工資、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去世人員撫恤金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