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樟樹市環保局成立于1981年5月6日,原名為清江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1991年9月更名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為正科級行政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國家、省、宜春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環保局共有編制人數39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28人。實有人數71人,其中:在職人數40人,離退休人數17人,聘用人員13人,遺屬人員1人。內設辦公室(規劃與財務)、政策法規股、環境影響評價股、水環境保護股、大氣環境保股、土壤環境保護股、鹽化基地環保分局等7個科室,下轄市環境監察大隊、市環境檢測站兩個事業單位。
第二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市環保局收入預算總額為419.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19.9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0%。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市環保局支出預算總額為419.9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全部為基本支出419.9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80.40萬元、商品服務支出37.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5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環境保護支出419.9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市環保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19.90萬元,占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具體情況是:環境保護支出419.9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政府性基金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8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20.5 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 2.5 萬元,下降 6.82 %。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20.39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20.39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4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
2018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0 個,涉及資金 0 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 0 個,涉及資金 0 萬元。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市環保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
公務接待費4.1萬元,比上年減少0.4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2人退休,1人調出,人員減少,經費相應減少。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萬元,與上年一樣。
第三部分 樟樹市環保局 2018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樟樹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