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樟樹市文化館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藝術文化知識,開展社會藝術教育,提高群眾文化素質,促進樟樹精神文明建設。
(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指導群眾業余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
(三)組織并指導群眾文藝創作,開展群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
(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共有預算單位1個。
編制人數小計19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9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32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5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15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7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文化館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222.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2.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64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222.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6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14.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3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82.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2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1.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54.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5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7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88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82.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3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20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1.16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3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222.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3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54.9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3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70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14.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3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82.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20萬元。項目支出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非行政和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1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 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重點項目情況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未安排項目。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文化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1.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1.5萬元,比上年增加0.9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的人次和次數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二)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五)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群眾文化: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即文化館(站)對人們職業以外自我參與、自我娛樂、自我開發的社會性文化活動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安排和輔導的工作各方面的支出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本單位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三)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本單位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公務員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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