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博物館2022年度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博物館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博物館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族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二)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展示,充實博物館展品的內容,提高展品的內涵。
(三)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盜,確保文物安全。
(四)對全市范圍內的歷史、民俗文物進行普查、征集和保護。
(五)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窗口作用,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推動我市旅游業發展。
(六)對各個時期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和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進行保護與利用,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創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護環境。
二、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設立 6 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文物股、宣教股、保衛股、筑衛城遺址文物管理所、吳城文化博物館六個股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做好本館與有關單位的聯系與協調及內、外接待工作;安排有關會議,做好記錄。
2、負責全館日常的財務收支、業務統計、各類報表等工作。
3、負責全館各類文書檔案,人事、參觀檔案。
4、負責館舍、固定資產的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分配發放、登記入賬等管理工作和設施、設備維護維修的組織實施及協調。
5、負責收集、匯總全館人員考勤、評比、獎懲等各種材料,并組織歸類、存檔和上報。
6、負責辦理全館人員考勤、津貼發放,辦公用品、勞保用品領發及申報工作。
7、組織協調宣傳報道工作。
8、負責本館水電暖、電梯、空調等后勤保障工作。
9、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在崗人數:3人
(二)文物股
主要職責:
1、負責本館文物庫房的管理,對文物藏品加強保護,做好防火、防蛀、防鼠、防潮等工作。
2、負責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維修、保護與利用。
3、負責文物的征集、鑒定、歸類、保管、看護和修復工作。
4、負責文物保護、檢查、宣傳、申報等工作。
5、負責協助陳列股做好展覽工作。
6、完成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7、配合文物考古發掘工作。
在崗人數:2人
(三)宣教股
主要職責:
1、負責本館基本展覽及臨時展覽的陳列工作。
2、負責本館講解員、志愿者培訓及管理工作。
3、負責博物館相關資料申報工作。
4、負責本館對外宣傳教育工作。
5、完成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在崗人數:11人(含10位編外講解員)
(四)保衛股
主要職責:
1、協同各股室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監督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保證文物安全。
2、掌握博物館內部及周邊的治安動態,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館領導匯報。
3、做好節假日的安全檢查、保衛工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館領導匯報。
4、定期做好博物館及野外文物的安防、消防等工作。
5、做好文物執法工作。
6、完成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在崗人數:2人
(五)筑衛城遺址文物管理所
主要職責:
1、做好筑衛城遺址的保護與利用工作。
2、負責筑衛城遺址文物管理所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
3、協助館領導處理當地相關工作。
在崗人數:2人
(六)吳城文化博物館
主要職責
1、做好吳城遺址的保護與利用工作。
2、負責吳城文化博物館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
3、協助館領導處理當地相關工作。
在崗人數:1人
本單位2022年年末實有人數 42 人,其中在職人員 11 人,離休人員 0 人,退休人員 4 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年末其他人員 10 人;年末學生人數 0 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 17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收入總計 3363.44 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21年減少148.49萬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計 3363.44 萬元,較2021年增加 3191.41 萬元,增長1855.1 %,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設,新館陳展費用支出等。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 3363.44 萬元,占 100 %;事業收入 0 萬元,占0 %;經營收入 0 萬元,占 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支出總計 3363.44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3363.44 萬元,較2021年增加 3042.91 萬元,增長949.3 %,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設,新館陳展費用支出等;年末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21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結轉結余為0,實行以支代收。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402.89 萬元,占12 %;項目支出 2960.55 萬元,占 88 %;經營支出 0 萬元,占 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 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34.38 萬元,決算數為 3363.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5 %。其中:
(一)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34.38 萬元,決算數為 3363.44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5 %,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設,新館陳展費用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402.89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219.27 萬元,較2021年增加 33.07 萬元,增長 17.8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人員工資變化。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143.53 萬元,較2021年增加60.83 萬元,增長 73.6 %,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教活動增加,相應一些公用經費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35.93 萬元,較2021年增加 15.18 萬元,增長 73.2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退休,費用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 4.16 萬元,較2021年減少26.72 萬元,下降86.5 %,主要原因是:支出減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 萬元,決算數為 1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 %,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 0.01 萬元,下降 0.99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0 %。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 萬元,決算數為 1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 0.01 萬元,下降 0.99 %,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動。全年國內公務接待 10 批,累計接待 9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計接待 0 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不是行政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故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20.06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20.06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20.06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20.06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2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 1 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92.5 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 100 %。從項目規范性以及資金分配合理性、執行效能、實際完成情況、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良好。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我單位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免費開放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各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 92.5 萬元,執行數為 92.5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免費開放社教活動;二是臨時展覽費用;三是視頻錄制剪輯費用、聘請授課老師、講解員服裝費用等。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人手不足,經費不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