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統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簡明扼要地說明本部門的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組織領導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的調查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定期向社會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二、部門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樟樹市統計局下轄樟樹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樟樹市普查中心2個事業單位;樟樹市統計局共有編制26個(行政編制9個,事業編制17個),其中:統計局行政編制9個,農調隊事業編制13個,普查中心事業編制4個;統計局實有在職人員20人(行政在職5人,事業在職15人),退休人員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436.07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16年增加185.17萬元,增長73.8%;本年收入合計436.07萬元,較2016年增加185.17萬元,增長73.8%,主要原因是:農業普查工作的開展。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436.07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總計436.0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436.07萬元,較2016年增加185.17萬元,增長73.8%,主要原因是:農業普查工作的開展;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16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255.54萬元,占58.6%;項目支出180.53萬元,占41.4%;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56.99萬元,決算數為436.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8.08萬元,決算數為436.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9.6%,主要原因是:農業普查的開展。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55.54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06.38萬元,較2016年增加61.52萬元,增長42.5 %,主要原因是:人員的增加及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35.81萬元,較上年下降94.51%,主要原因是:精簡開支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2.11萬元,較上年下降64.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1.24萬元,較上年增長195.69%%,主要原因是:購置設備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萬元(指當年預算安排數,不含上年結轉結余),決算數為0.88萬元(含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和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完成預算的44%,決算數較上年下降78.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上年下降0%。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萬元,決算數為0.36萬元,完成預算的17.84%,決算數較上年下降90.74%。主要原因是:精簡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上年下降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萬元,決算數為0.52萬元,完成預算的52.19%,決算數較上年增長106.69%。主要原因是:普查項目需經常性用車。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05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減少615.89萬元;下降94.33%。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市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7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無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選擇1至2個項目)。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六、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五、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機關服務(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服務中心人員工資、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去世人員撫恤金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