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按照國家統計制度制定全縣統計工作規劃、規章和統計調查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對全縣統計資料實行統一管理。
2、負責工業、商業、勞資、建筑業、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農業及國內生產總值核算等專業的月、季、年度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撰寫統計分析,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咨詢建議。
3、負責編輯全市年度統計年鑒,發布統計公報。
4、負責全市主要經濟指標考核的統計工作。
5、按照國家、市統一部署,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及各類臨時性調查項目,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的統計數據。
6、根據市政府執法責任制規定,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進行統計執法檢查,查出統計違法案件,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7、負責統計登記和發證工作。
8、指導、監督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9、負責全市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宜春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統計局部門機關內設2個下屬事業單位:樟樹市普查中心和樟樹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都歸口預算管理單位。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詳見附表)
收入決算表
(詳見附表)
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詳見附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表)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度收入總計250.9萬元,支出總計250.9萬元。與 2015 年相比,收、支總計均減少12.94萬元,下降4.9%。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50.9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250.9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25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50.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25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7.08萬元,占8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82萬元,占13.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萬元,占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5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 2015 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2.94萬元,下降4.9%。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78.94萬元,支出決算為25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精簡開支。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30.49萬元,支出決算為155.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增加了開支;公務員發放車補,但未造進預算中,增加了開支。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專項普查活動(項)統計抽樣調查(項)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38.2萬元,支出決算為61.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4.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專項普查活動第三次農業普查總預算為85萬,分三年撥付,但全部造入16年預算中,16年預算批復第三次農業普查為35萬元,所以年初預算數偏大。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本項年初無預算,支出決算數為33.82萬元。主要原因是按預算編制規定,年初預算未單獨編報社保和就業預算,但在實際操作中16年離退休人員退休工資全部納入社保,并在社保局發放。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250.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178.6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72.2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本部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 4.11萬元(包括局機關及2個下屬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2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81萬元。
2016 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3.7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3.35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簡了單位開支。2016 年度本部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0.25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5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要求,精簡了三公經費開支。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 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出國(境)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為0.25萬元,2016年部機關等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2016年公務接待費支出1.06萬元;2016 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接待宜春市統計局、宜春市調查隊以及江西省統計局工作人員。全年國內公務接待12批次、50人,支出1.06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6 年度,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 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2.22萬元(與“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d的70.96萬元增加1.26萬元,增長1.8%。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新增了新員工,增加了工資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3.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3.6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項目
個,共涉及資金 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 %。
組織對“XXXX”等 個項目進行了績效運行監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萬元。從監控情況來看,……(請對績效監控情況進行簡單說明)。
組織對 個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請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進行簡
單說明)。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選擇一個項目)。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試點公開XXX及XXX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XXX 項目自評得分為 分。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二是……。(如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應同時附上項目績效自評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六、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五、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機關服務(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服務中心人員工資、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去世人員撫恤金支出。
(名詞解釋應以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為準,部門可在此基礎上適當細化。)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