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框架內制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現代糧食流通產業。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宜春市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宏觀調控,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政策性糧食供應及軍糧供應與管理,協調實施救災有關糧食物資的調運。
(四)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相關制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指導和監督,對糧食收購、儲存和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檢測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市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導,指導全市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教育培訓,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全市儲備糧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全市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七)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
(八)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
(九)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負責對市糧食局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及事權管理。
(十)與市應急管理局在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十一)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糧食供應保障能力。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糧食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市糧食局本級。
編制人數13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5人,自收自支事業編1人。實有人數31人,其中:在職人數11人,包括行政人員7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3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1人;退休人員20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糧食局收入預算總額為21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1萬元;其他收入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糧食局支出預算總額為21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1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8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6.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0.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8.3萬元,資本性支出2.38萬元。項目支出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3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6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81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56.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63.0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26.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3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3.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8.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7萬元;資本性支出2.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市糧食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8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6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2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27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26.8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8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6.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0.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8.31萬元,資本性支出2.3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0.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6.03萬元,增長111.55%,主要原因是加強了糧食執法和糧食質量監測工作,增加了行政執法和糧食質量監控監測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7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樟樹市糧食局項目情況說明
本部門本年度未安排項目。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糧食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0.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0.5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工資福利支出:指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指定額內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非定額的工會經費、取暖費、福利費、高溫津貼、公務用車維護費、公務交通補貼、離休人員特需費、離休人員公用經費、退休人員活動費、公用經費和其他日常公用支出等項目。
(三)糧油物資儲備支出:指政府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各項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三)縣級儲備糧:是我市糧食應急必備的物資保證,可以用于應對糧食明顯供不應求,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重大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事件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