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 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框架內制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現代糧食流通產業。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宜春市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宏觀調控,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政策性糧食供應及軍糧供應與管理,協調實施救災有關糧食物資的調運。
(四)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相關制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指導和監督,對糧食收購、儲存和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檢測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市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導,指導全市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教育培訓,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全市儲備糧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全市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七)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
(八)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
(九)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負責對市糧食局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及事權管理。
(十)與市應急管理局在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十一)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糧食供應保障能力。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糧食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市糧食局本級。
編制人數9人,其中:行政編制8人(含工勤編制1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1人。實有人數31人,其中:在職人數9人,包括行政人員8人(含工勤人員1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1人;退休人員2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 2023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市糧食局收入預算總額為 970.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9.9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0.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9.94萬元;其他收入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市糧食局支出預算總額為970.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9.9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22.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6.0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6.1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4.43萬元;項目支出7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13.9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748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5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920.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2.07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1.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9.1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4.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15.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4.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9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樟樹市糧食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670.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9.94萬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5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620.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2.07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22.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6.0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6.1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4.43萬元;項目支出4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9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44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樟樹市糧食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樟樹市糧食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26.11 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 1.92 萬元,增長 7.96 %。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縣級儲備糧利息和保管費用項目情況說明
1.縣級儲備糧利息和保管費用項目
1)項目概述:縣級儲備糧是市政府儲備的用于在本行政區域內調控市場或者遇有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等情況時,保障糧食的供應。
2)立項依據:樟府辦抄財字〔2021〕4號。
3)實施主體:樟樹市糧食購銷公司
4)實施方案:對縣級儲備糧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使用統一賬、表、卡及倉牌,做到儲備糧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5)實施周期:2023年1月 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年度預算安排縣級儲備糧利息和保管費用434.1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儲備縣級儲備糧17000噸,質量達到國家三等糧標準,縣級儲備糧貸款利息及保管等相關費用控制在434.1萬元以內,建立糧食應急預案,調節我市糧食市場。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樟樹市糧食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4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1.4萬元,比上年增加0.1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分配退伍軍人1名。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無公務用車,無該項支出的預算安排。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車輛購置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縣級儲備糧:是我市糧食應急必備的物資保證,可以用于應對糧食明顯供不應求,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重大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事件的發生。
縣級儲備油:是市政府為實施宏觀調控、平抑市場油價、保障軍需民食、處理應急狀態和維護正常社會生活秩序建立的重要物資儲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