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2024年
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后勤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市級機關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市級機關事務管理的具體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帶頭召開公共機構節能聯席會議,完成上級公共機構節能聯席會議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負責統籌、指導、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重大應急、調研、接待和綜合執法等公務用車保障任務,承擔公車改革單位重大及特殊公務用車保障工作。
(四)承擔市直單位辦公用房的新建審批、清理、整改、督促檢查工作;在市國資運營中心的授權、監督下,承擔市政府辦公大樓范圍和土橋家屬區、老市政府大院家屬區內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和實施市政府辦公大樓及家屬區的物業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環境管理、園林綠化、消防安全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管理、監督市政府辦公大樓的物業服務公司履行合同,提高服務品質,完成合同預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六)負責市級領導干部周轉房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安排樟樹市釣魚協會、樟樹市門球協會、樟樹市老年人體育協會等10個協會的經費。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部門本級。
編制人數合計32人,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32人。實有人數小計52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26人,行政編制7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14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5人,退休人數小計26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64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10.93萬元;財政撥款收入115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05.93萬元。其他收入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支出預算總額為164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10.93萬元; 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434.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70.9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1.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0.89萬元,資本性支出1.3萬元,項目支出1213.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22.3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51.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13.9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94,住房保障支出32.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 工資福利支出370.9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8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44.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94.4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0.8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68萬元。資本性支出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15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05.9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61.06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6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2.91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434.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70.9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1.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0.89萬元。資本性支出1.3萬元。項目支出723.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7.33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1.19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27.85萬元,減少47.17%。主要原因:過緊日子。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總額1.3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13輛,其中, 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65輛,執法執勤用車21輛,應急保障用車27輛。
2024年部門預算無安排購置車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機關食堂、公車中心運轉經費項目情況說明(重點項目)
1 .機關食堂、 公車中心運轉項目
1) 項目概述
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機關食堂、公車辦在保障政府大樓干部職工用餐、規范公務用車平臺管理的基礎上,高度重視機關食堂管理和司勤人員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機制,以提升服務質量為目標,確保司勤人員在公務出行服務中實現高效服務、優質服務、快捷服務。
2) 立項依據
根據中發辦〔2014〕40號文件和《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其配套辦法的通知》精神,制定《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樟樹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樟辦字〔2016〕19號)。
3) 實施主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4) 實施方案:全年完成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以及政府大樓各單位的用餐。
5) 實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 年度預算安排:600萬元
7) 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做好政府機關食堂和全市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管理。解決干部職工用餐問題,減輕職工生活壓力;降低行政成本,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保障公務出行。
績效指標:
數量指標:用車單位數,指標值70家
質量指標:后勤保障人員出勤率,指標值≧100%
時效指標:出車及時,指標值不超過30分鐘
成本指標:運行成本,指標值≧600萬元
經濟效益指標:降低公車運行成本,指標值降低
社會效益指標:優化績效考評機制,提升服務水平情況,指標值提升
可持續影響指標:節能降碳,提升環境質量情況,指標值提升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值≧95%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樟樹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01.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比上年增(減)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1.3萬元,比上年減少2.2萬元,主要原因:節省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300萬元,比上年增加300萬元,主要原因:公車改革,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全市的公車,財政安排預算了。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購車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二、辦公用房:是指全省黨政機關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確認屬于黨政機關資產,為保障黨政機關正常運行需要設置的基本工作場所,辦公用房由辦公室、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組成。
三、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