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民政工作主要圍繞“三最一專”開展:一是最底線的民生保障。主要是保障低收入困難群眾、孤兒棄嬰、生活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的衣食冷暖,對留守和困境兒童、留守老年人等群體給予必要的關愛或監(jiān)護,統(tǒng)籌推進慈善與福彩事業(yè)發(fā)展。二是最基本的社會服務。主要包括提供基本養(yǎng)老服務,綜合協(xié)調(diào)、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yè)發(fā)展;婚姻登記服務、殯葬管理服務等方面。三是最基礎的社會治理。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四是最悠久的專項行政管理。主要是負責轄區(qū)內(nèi)城鄉(xiāng)行政區(qū)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做好界樁、界線的維護管理工作。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共有預算單位 1 個,包括樟樹市民政局本級。內(nèi)設1個副科級事業(yè)單位社會救助中心(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和8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規(guī)劃財務股、養(yǎng)老服務股、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股、社會事務和基層服務股、社會組織管理股、慈善事業(yè)股(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老齡工作股。
編制人數(shù)小計5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shù)13人,全部補助事業(yè)編制人數(shù)38人。實有人數(shù)小計44人,其中:在職人數(shù)小計44人,行政在職人數(shù)9人,全部補助事業(yè)在職人數(shù)35人。退休人數(shù)小計44人,遺屬人數(shù)6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0017.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19.35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10017.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19.35 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14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0017.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1919.35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80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9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11.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6.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5.57萬元。項目支出7813.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68.6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523.4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59.46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 39.6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4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4.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71萬元;其他支出14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56.72萬元。
按支出經(jīng)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611.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2.9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6.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8.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5.5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7.71萬元;資本性支出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10017.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19.3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523.42 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39.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4.22萬元,其他支出140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80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9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611.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26.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5.57 萬元。項目支出7813.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368.6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jīng)營情況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國有資本經(jīng)營支出預算為 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jīng)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126.33 萬元,比2024年(上年)預算增加76.09萬元,增長60.23 %,主要原因是經(jīng)費調(diào)整。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7.4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4 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八)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
(九)殘疾人兩項補貼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具有樟樹市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了城鄉(xiāng)低保的且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各類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具有樟樹市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各類重度殘疾人。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yǎng)保障(指“五保”和“三無”人員)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2)立項依據(jù):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fā)〔2015〕52號)、《民政部中國殘聯(lián)關于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fā)〔2016〕99號)、《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城鎮(zhèn)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力度的意見》(贛發(fā)[2018]7號)等文件要求,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這是保障殘疾人生存發(fā)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3)實施主體:殘疾人兩項補貼項目由樟樹市民政局為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項目整體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
4)實施方案:依據(jù)《宜春市民政局宜春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xiāng)困難群眾提標提補工作的通知》(宜民字〔2024〕31號)。
5)實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預算安排:1483.24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民政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安排 6.3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 0 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 5.3 萬元,比上年增 2.9 萬元,主要原因是: 經(jīng)費調(diào)整。
公務用車運行 1 萬元,比上年增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比上年增 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80505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二)2080201行政運行:反映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2080502退休費:反映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及退休津補貼。
(四)2101102醫(yī)療費補助: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退休人員單位負擔的醫(yī)保補助金。
(五)2210201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負擔的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支出。
(六)2082701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負擔的在職職工工傷保險方面的支出。
(七)2082702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負擔的在職職工失業(yè)保險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