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研覽擬訂民政工作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并按照管轄權限進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精減退老職工救助工作;牽頭負責農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工作;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監督社會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
(四)承擔全市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做好核對對象的信息協查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工作規章制度,做好與市直相關部門核對信息的交換,保障核對工作的保密、高效、準確、公正。
(五)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實施政務公開和規范化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加強社區的治理和發展規劃;指導基層政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組織社區千部的培訓及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六)負責鄉(鎮)、街道、村(居)設立、撤銷、調整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界線和界樁的維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化解調處工作,提出仲裁建議。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名稱、村(居)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置和管理地名標志,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鑒定地名檔案及地名數據庫編入工作。
(七)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
(八)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指導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
(九)負責擬訂慈善政策和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指導慈善活動;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實施有獎募捐活動,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的公益事業,促進我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十)負責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組織社會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為社會需求群體服務。
(十一)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二)負責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
(十三)負責國內收養登記和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本單位內設職能科股室個數7個、人數為38人。其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社會救助局、社會事務股、養老兒童股、基層政權與區劃地名股、慈善會、募委辦。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4個,包括:樟樹市民政局機關、樟樹市社會福利院、樟樹市殯葬所、樟樹市救助站。
本部門2022年年末編制人數68人其中樟樹市民政局機關48人、樟樹市社會福利院10人、樟樹市殯葬所10人
本部門2022年年末編制人數68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事業編制57人;年末實有人數68人,其中行政在職人員11人,事業人員5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收入總計16037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持平萬元;本年收入合計16037萬元,較2021年減少491萬元,下降2.97 %,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原因我局優撫、救災、扶貧等業務劃出,導致2022年比2021年決算數據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6037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支出總計1603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6037萬元,較2021年減少491萬元,下降2.97 %,主要原因是:業務減少,經費支出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6037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037 萬元,決算數為160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037萬元,決算數為160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037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748.11萬元,較2021年減少11.55萬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原因,人員減少。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53.99萬元,較2021年減少136.78萬元,下降47.04%,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原因,人員轉隸,支出減少。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5134.9萬元,較2021年減少342.66萬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服務對象減少。
(四)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 %。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66萬元,決算數為9.03萬元,完成預算的93.48%,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0.2萬元,減少2.21%,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 %。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的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66萬元,決算數為7.03萬元,完成預算的91.78%,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0.18萬元,下降2.5%。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費用,節約資金。國內公務接待批次90次,接待人次921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 萬元,決算數為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 %。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支出。2022年公務購車0輛,保有量為2輛,與國有資產占用情況11輛有差距。主要原因是: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后,樟樹市殯葬服務所無公車,保留了9輛殯葬業務專用車。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3.99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萬元,增長0 %,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執行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41.9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81.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0.3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2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09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公車級業務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14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579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36.15%。
組織對“殘疾人生活及護理補貼”、“黨建+樂齡中心建設經費”等2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3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對“殘疾人生活及護理補貼”、“黨建+樂齡中心建設經費”等項目分別委托等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存在資金發放不及時的問題。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殘疾人生活及護理補貼項目結果。
殘疾人生活及護理補貼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孤兒基本生活費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466萬元,執行數為146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主要產出和效果:1.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2.在繼續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的同時,嚴把審批關,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不符合條件的一律清退,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到位。3.完善網上審批功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確保群眾網上辦事順利,少跑腿,時間短,效率高。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