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檔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檔案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檔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本區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和執行。
2.擔負本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的檔案業務指導,負責保管本區域內各單位、個人移交來館的檔案及開發、利用檔案資源,為全市的各項工作服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本單位局館合一,編制人數11人,實有人數9人;退休人員7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七張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年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收入總計2421萬元,支出總計2421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均增加2295.9萬元,增長1835%,主要原因為“三館合一”項目建設增加了2288.7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421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02萬元,4.2占%;項目支出2319萬元,95.8占%。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24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421萬元,占100%。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24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99萬元,占99.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萬元,占0.9%。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42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 2015 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295.9萬元,增長1835%。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11萬元,支出決算為24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8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三館合一”項目支出未列入預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80萬元,支出決算為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事務(“三館合一”項目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19%。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102.3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退休費等。
公用經費1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本部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 萬元(包括局機關及 個所屬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9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6萬元。
2016 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1.6萬元。2016 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0.9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上繳;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 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出國(境)0人次,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2016年部機關等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5月底公車改革,車輛上繳,年底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2016 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上級部門來樟工作檢查及全國各兄弟單位來樟考察金屬家具。全年國內公務接待41
批次、270人,支出1.6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6 年度,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 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0萬元(與“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8萬元,增長11%。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獲得的先進單位個數比2014年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