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樟樹市森林公安部門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森林公安是林業部門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負著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林業建設和改革順利進行的重任。 森林公安是一支專業公安隊伍,實行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 主要負責對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包括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查處違法毀林案件和違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案件。受林業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林業行政處罰權;根據公安機關的授權,行使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刑事偵察權。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 17 人,其中在職人員 15 人,離休人員 0 人,退休人員 0 人;年末其他人員 0 人。
森林公安局是正科級單位,其中,河西派出所,店下派出所,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四個副科級單位,辦公室,法制科兩個股計單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395.9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0 %;本年收入合計 395.92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47.2 萬元,增長(下降) %,主要原因是:預算外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 395.92 萬元,占 %;事業收入 0 萬元,占 0 %;經營收入 0 萬元,占 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 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 395.9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395.92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47.2 萬元,增長(下降) %,主要原因是:費用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 萬元,增長(下降) %,主要原因是:預算外減少。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387.92萬元,占 97.98 %;項目支出8 萬元,占 0.02%;經營支出 0萬元,占 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294.73 萬元,決算數為 395.9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33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94.73萬元,決算數為395.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33 %,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和撥政法轉移支付。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94.73 萬元,決算數為 395.9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3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和撥政法轉移支付。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387.92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267.9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 3.05萬元,增長(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67.91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 38.71萬元,增長(下降)36.30%,主要原因是:費用減少。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9.75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41.9萬元,增長(下降) 58.48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獎勵工資上一年度全部在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中的獎勵金中反應,今年有一部份在工資福利支出中反應,因此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較上一年度下降幅度比較大。
(四)資本性支出22.36 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 22.36 萬元,增長(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購置公務用車壹輛。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26萬元,決算數為 35.36 萬元,完成預算的92.42%,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2.9 萬元,增長(下降)7.6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沒有因公出國。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因公出國。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累計 0 人次,主要為:沒有因公出國。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7 萬元,決算數為 4.23 萬元,完成預算的60.43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 1.63萬元,增長(下降)27.82 %,主要原因是接待費減少。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費減少。全年國內公務接待52 批,累計接待 42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計接待 0 人次,主要為:上級檢查和協查辦案。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31.13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22.36萬元,決算數為22.36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22.36 萬元,增長(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購置公務用車,全年購置公務用車壹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購置公務用車壹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9 萬元,決算數為 8.77 萬元,完成預算的98.54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0.05 萬元,增長(下降) 0.57 %,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年末公務用車保有四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和2019年持平。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90.27 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16.34 萬元,增長(降低)15.33 %,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費用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25.8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25.66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本部門用車輛4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4輛。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 1 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
組織對“聘用人員工資支出”1 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8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 萬元。其中,對“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實施的還是比較到位,錢基本全部用于項目支出,產值效果也好(請對預算績效評價情況進行簡單說明)。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應當將2020年度部門決算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 90 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 8 萬元,執行數為8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保障執法執勤人員的工資發放。二是為偵破案件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條件。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缺乏績效評價的學習和培訓;二是決算編制還有點不準確。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學習;二是加強資金的管理。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1、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基本性質、用途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預期 投入情況及實施后達成的主要效益
組織對“聘用人員工資支出”1 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8 萬元,對“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實施的還是比較到位,錢基本全部用于項目支出,產值效果也好。
項目執行基本情況
a、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市財政預算的 8萬經費及時到位,支持了辦案效力。
b、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分析
截止報告期末,項目已完成支出經費 8 萬元,項目嚴 格按照本局的財務制度和預算支出范圍內使用,按照項目計 劃安排和實際工作情況開支,做到了專款專用。經費開支主要用于聘用人員工資支出。
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該項目屬于經常性項目,項目有樟樹市森林公安局組織實施,資金使用實行專款專用,沒有出現調整情況。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僅僅圍繞聘用人員工資支出進行活動。
2、項目績效情況
(1)項目履職完成情況:
a、數量方面:聘用人員8人。
b、質量方面:項目符合政策并按期實施完成率 100%。
c、時效方面:年完成項目和資金下達完成率 100%。
(2)項目履職效果情況:
a、經濟效益:協助刑事案件比去年增加13%。
b、社會效益:協助行政案件比去年增加2.3%。
c、生態效益:挽回經濟損失比去年增加5.4%。
d、可持續影響:出警及時率達到100%。
(3)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滿意度。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通過全局人員的共同努力工作,辦事更積極,態度 更熱情,使廣大群眾和服務對象更滿意, 滿意度達到了 100%的目標任務。
3、存在問題
我局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處于摸索階段,沒有專門的績效評價機構,缺乏績效評價專業人才。
4、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我們 也發現了在資金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以后將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二是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還有待提高,技術水平上還有待完善。希望市財政局多組織業務培訓,對我局多加強業務指導,促進我局不斷提升預決算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應以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以及部門預算管理等規定為基本說明,可在此基礎上結合部門實際情況適當細化。“三公”經費支出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口徑必需予以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工資福利支出:指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福利支出。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指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指單位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
十三、“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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