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審計局 2020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主管全市審計工作,主要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內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市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教育,保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審計局納入本部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2020年年初單位實有在職人員29人,其中行政編 13人,事業編16人。退休人員 25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0年度部門預算收入總計324.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24.1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度部門預算支出總計324.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24.1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支出預算按用途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2.93 萬元,占支出總額71.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8萬元,占支出總額15.45%;衛生健康支出19.20萬元,占支出總額5.92%;住房保障支出21.94萬元,占支出總額6.77%。
2020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分:一般公共服務支232.93萬元,占支出總71.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8萬元,占支出總額15.45%;衛生健康支出19.20萬元,占支出總額5.92%;住房保障支出21.94萬元,占支出總額6.77%。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2.56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1.4萬元,下降4.12%。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3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3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接待。
第三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 2020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是指審計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支出:是指審計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審計業務的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項)
支出:是指審計部門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審計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是指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支出: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是指反應除上述項目以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是指反應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