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2018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是主管全市的審計工作,主要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內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市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教育,保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市審計局機關。內設科室共6個,下屬1個事業單位: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29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12人;年末實有人數29人,其中在職人員29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23人。18年度行政編制退休1人,機關聘干轉事業編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樟樹市審計局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審計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 777.47 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 0萬元,較上年增長41.87 %;本年收入合計777.47 萬元,較上年增長41.87 %,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777.47 萬元,占10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 777.47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777.47 萬元,較上年增長41.87 %,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增加,支出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上年增長(下降) 0 %。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777.47 萬元,占10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19.9 萬元,決算數為777.47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3.04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類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19.9 萬元,決算數為777.47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3.04%。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科目分:工資福利支出432.28 萬元,較上年增長50.69 %,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長;商品和服務支出 330.28 萬元,較上年增長44.23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0萬元,較上年增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18年將住房公積金數據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放到工資和福利支出內;其他資本性支出14.91 萬元,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17年未采購,18年采購了一些辦公設備。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 萬元,決算數為1.7 萬元,完成預算的56.67 %,決算數較上年下降10.53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上年增長(下降)0 %。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 萬元,決算數為1.7 萬元,完成預算的56.67 %,決算數較上年下降10.53 %。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人次減少,人均公務接待消費減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決算數較上年增長(下降)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上年增長(下降)0 %。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345.19 萬元,較上年增長50.73 %,主要原因是:機關運行成本增加。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24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6.24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24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
七、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部門應對本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進行說明,并公開主要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交納的各項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9、結余分配:指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主要包括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交納所得稅、轉入事業基金以外的結余分配情況。
10、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預算單位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財政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是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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