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市委、市政府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全市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市供銷社的發展規劃;負責市供銷系統的改革和發展,做好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及思想穩定工作。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組織和服務創新,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并舉,工貿并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堅持為農服務的宗旨,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完善農業產業化服務體系,為“三農”提供高質量社會化服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1本級預算單位,內設4個職能股(室),分別為黨政辦公室、勞動人事股、財會審計股、合作指導股。編制人數小計2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20人。實有人數小計18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8人,行政在職人數18人。退休人數小計18人,遺屬人數3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不涉及數據的支出表用空表反映)
第三部分 樟樹市供銷社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359.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84.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3.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1.74萬元;其他收入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03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359.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84.7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59.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5.7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68.7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77萬元,資本性支出2.5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5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4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68.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6.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68.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7.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9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9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69萬元;資本性支出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353.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1.74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5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4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68.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6.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59.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5.7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68.7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77萬元,資本性支出2.5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0萬元。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供銷社部門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55.9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3.96萬元,增長75%,主要原因是今年預算口徑與去年不一致,專項經費列入公用運轉經費預算中。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5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 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供銷社項目情況說明
本部門本年度未安排項目。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1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五)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三)、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四)、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