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宜春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根據宜春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范性文件,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貫徹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工作。組織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工作。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本級。
編制人數小計3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6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1人。實有人數小計40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31人,行政在職人數5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6人。退休人數小計9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95.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15.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5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6.06萬元;其他收入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萬元;上年結轉27.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69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支出預算總額為895.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15.76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65.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6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3.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9.7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69萬元,資本性支出1.55萬元。項目支出429.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1.39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96.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31.7萬元,資本性支出1.2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01.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1.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5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1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23.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2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6.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8.9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42.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1.79萬元;資本性支出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85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6.0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65.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6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3.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9.7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69萬元,資本性支出1.55萬元。項目支出391.7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1.7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58.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31.7萬元,資本性支出1.2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64.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5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31.27 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27.95萬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相關部署。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樟樹市醫療保障局項目情況說明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醫療費用財政兜底項目
1)項目概述:為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強化對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的兜底保障。對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剩余費用由當地財政全額兜底解決。
2)立項依據:按照7部門關于印發《宜春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宜醫保字〔2021〕37號)文件精神。
3)實施主體:樟樹市醫保局
4)實施方案:此類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進行“一站式”直接結算,先享受報銷待遇,由醫保基金墊付財政兜底費用。然后再按季度進行清算,回款至醫保基金賬戶。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18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見附件項目績效目標表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3.9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2.35萬元,比上年減少 1.71萬元,主要原因是:強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萬元,比上年增加0.6萬元,主要原因是: 為落實醫保基金監管全覆蓋,對于各定點醫藥機構的稽查檢查力度加大,公車的使用頻率有所增加,公車運行維護費用預算有所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樟樹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醫療保障管理事務:反映醫療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運行、信息化建設、醫療保障政策管理、醫療保障經辦事務等。
(三)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是指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公務員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障,該項補助繳費是由單位承擔。
(四)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是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財政資金補助構成。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由中央、省級和縣市級三級財政每年按一定的籌資標準和負擔比例進行財政資金的補助。且每年的籌資標準都在提高,目的是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穩定和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