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 《收支預算總表》
二、 《部門收入總表》
三、 《部門支出總表》
四、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宜春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根據宜春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范性文件,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貫徹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工作。組織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工作。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市醫療保障局本級。
編制人數37人,其中:行政編制6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31人。實有人數36人,其中:在職人數29人,包括行政人員6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23人;退休人員7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2023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收入預算總額為479.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3.5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7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5.52萬元;其他收入8萬元,較上年增加8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2023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支出預算總額為479.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3.5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7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5.5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01.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9.2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60萬元。項目支出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8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00.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3.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0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01.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3.8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1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安排情況
2023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47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5.5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2.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5.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05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7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5.5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01.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3.8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9.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15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樟樹市醫療保障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59.22萬元, 較上年增加3.5萬元,增長6.28%。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所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重點項目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未安排重點項目,(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見附表)。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樟樹市醫療保障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5.0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4.06萬元,比上年增加0.1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職人數將有所增加,按人均費用標準接待費用略微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和去年一樣只保留了1臺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車輛購置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樟樹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醫療保障管理事務:反映醫療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運行、信息化建設、醫療保障政策管理、醫療保障經辦事務等。
(四)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是指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公務員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障,該項補助繳費是由單位承擔。
(五)“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