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
一、調整時間
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后標準
一類區域由每月1665元調整為每月1800元;
二類區域由每月1557元調整為每月1683元;
三類區域由每月1449元調整為每月1566元。
每月分別增加135元、126元、117元,增幅8%!
三、失業保險相關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同步調整。
具體適用區域及標準如下:
四、哪些人可以享受到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的福利呢?
(1)正在領取且尚未領取完畢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無需任何手續,4月起失業保險金將直接按照調整后的標準進行發放。
(2)4月1日起,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尚未申領人員,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申領渠道申領失業保險金,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將直接按照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核定發放失業保險金。
五、溫馨提示:對2024年4月1日前一次性領取完失業保險金的人員,不再重新計算核定。
(一)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久呢?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
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
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
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
滿5年不滿6年的,領取14個月;
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可在14個月的基礎上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呢?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對尚未辦理失業登記但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其他法定條件的,經辦機構可先行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及時將領金人員信息推送參保地失業登記經辦機構,由其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納入相關統計。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能享受什么政策?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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