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一、分散特困供養(yǎng)對象辦理
基本條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城鄉(xiāng)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所需材料: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等。
辦理流程:個人或委托村(社區(qū))申請—鄉(xiāng)鎮(zhèn)受理—鄉(xiāng)鎮(zhèn)審核審批—樟樹市民政局核查備案
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辦理
基本條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是壹彝ヘ敭a狀況符合當?shù)卣?guī)定條件。
所需材料: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等。
辦理流程:個人或委托村(社區(qū))申請—鄉(xiāng)鎮(zhèn)受理—鄉(xiāng)鎮(zhèn)審核審批—樟樹市民政局備案
三、臨時救助對象
基本條件: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所需材料:申請書、戶口簿、身份證、困難證明材料等。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一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受理-經濟狀況評估-鄉(xiāng)鎮(zhèn)審核(審批)-民政局審批(備案)。
四、殯葬辦理
基本條件:本市戶籍城鄉(xiāng)居民、駐樟部隊現(xiàn)役軍人、在樟樹市大中專院校全日制非樟樹市戶籍的學生、在樟樹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非樟樹戶籍人員、與樟樹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按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一年以上并辦理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具有樟樹市戶籍但在樟樹市外辦理火化且未享受火化所在地基本殯葬免費服務的城鄉(xiāng)居民、由樟樹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yǎng)尚未上戶籍的兒童、出生后尚未上戶籍的嬰兒、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遺體。
服務內容:八項基本殯葬費用減免:(1)普通殯儀專用車遺體接運費(2)普通火化爐遺體火化費(3)普通冷藏設備遺體冷藏費(4)骨灰寄存費(5)普通遺體抬尸費(6)尸袋費(7)遺物焚化費(8)骨灰盒費。
所需材料:減免申報材料:由喪事經辦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逝者的有效身份證(學生證、軍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份;醫(y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等出具的死亡證明,到市殯葬管理所填報《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免費申請表》。
五、孤兒基本生活費辦理
基本條件: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
所需材料:申請書、戶口簿、身份證。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或村(社區(qū))代為申報—鄉(xiāng)鎮(zhèn)查驗—民政局入戶調查確認
六、80歲高齡長壽津貼
所需材料:
1、戶口本復印件2份(無戶口的要先到派出所上戶);
2、身份證復印件2份(無身份證的要先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3、本人2張1寸免冠照片;
農商銀行本人賬號復印件2份。
服務流程:個人申請—村(社區(qū))初審并協(xié)助填寫高齡津貼申報審批表申報—鄉(xiāng)鎮(zhèn)復審—民政局審批
殘聯(lián)
一、殘疾人證辦理
辦理流程:個人帶好相關資料自行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殘聯(lián)窗口領表辦理。
所需材料: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三張2寸白底彩色相片。
二、殘疾人兩項補貼辦理
基本條件:生活補貼對象為持有樟樹戶籍、殘疾人證、納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樟樹戶籍、持有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長期照顧的殘疾人。申請對象須向當?shù)貧埪?lián)提出申請,殘疾人身份由殘聯(lián)進行認定。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人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條件的,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城鎮(zhèn)“三無”、農村五保供養(yǎng)對象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所需材料:申請書、審批表、戶口簿、身份證、殘疾證、低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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