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八屆七次全體會議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我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樟樹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二、政策依據
1.《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
2.《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
三、主要內容
《樟樹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規定》共十章45條,包含兩個附件。十章節分別為:總則、入庫項目啟動、項目立項批復、項目設計、項目造價、項目招標、項目建設監管、項目結算和審計監督、項目監管責任、附則,兩個附件分別為:《樟樹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增加申請表》和《樟樹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