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背景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9〕29號)和《樟樹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結合樟樹市環境衛生設施布局現狀,開展《樟樹市中心城區環衛設施專項規劃(2023-2035)》編制工作,合理規劃完善樟樹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協調城市發展、環境保護與城鄉環境衛生建設的關系,提升市民居住環境與品質,助力樟樹市高質量發展。
二、政策依據
1.法律、法規、相關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 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 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
(5)《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76 號)
(6)《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 157 號)
(7)《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22)
(8)《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9)《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
(10)《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
(11)《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
(12)《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GB50869-2013)
(13)《生活垃圾收集站技術規程》(CJJ179-2012)
(14)《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55012-2021)
(15)《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14-2016)
(16)《生活垃圾生產量計算及預測方法》CJ/T106-2016
(17)《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47-2016)
(18)《生活垃圾堆肥處理技術規范》(CJJ52-2014)
(19)《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CJJ90-2009)
(20)《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GB/T51435-2021
(21)《生活垃圾滲瀝液處理技術規范》(CJJ150-2010)
(22)《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16889-2008)
(23) 其他相關法律、規章、規范、規程。
2.上位規劃
(1)《樟樹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年)》
(2)《樟樹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3)《樟樹市城西新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4)《樟樹市鹽城大道兩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5)《樟樹市城北區(張家山街道)控制性詳細規劃》
(6)《樟樹市城北工業園擴區調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7)《樟樹市福城醫藥園擴區調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8)《樟樹市四特兩城擴區調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9)《樟樹市西堡工業小區擴區調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0)《樟樹城北新區發展控制規劃及藥都商貿物流園控制性詳細規劃》
(11)《中國(樟樹)金屬家具產業科技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及望江路以東
地區發展控制規劃》
(12)《樟樹市城北橋頭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
(13)《樟樹市仁和大道以東外環北路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4)《樟樹市金屬家具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5)《樟樹市中醫藥產業園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6)《濱江新城控規修編及城市設計(在編)》
(17)《藥都大橋橋北片區控規修編及城市設計(在編)》
(18)《四特大橋橋南片區控規及城市設計(在編)》
(19)《樟樹市2021年度城市自體檢報告》
(20)《樟樹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2018-2030)
(21) 其他相關規劃
三、主要內容
本規劃的主要內容為調查樟樹市城市環衛概況,進行環衛設施現狀分析,依據上位規劃確定相關期限與范圍,制定樟樹市環衛設施建設相關指標,對于樟樹市環衛規劃作出布局與引導,重點對中心城區的城市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規劃,衛生公共設施規劃、衛生工程設施等設施作出規劃布局,并對環衛智能化、產業化發展提出了規劃意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