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背景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22號)中“統籌編制綠化相關規劃”任務要求以及《樟樹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中的城市性質、發展定位、目標體系、戰略定位等規定,科學制定各類城市綠地的發展指標,合理安排城市各類園林綠地建設和市域大環境綠化的空間布局,達到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優化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為更好的響應國土空間規劃、促進實現城市園林綠化發展方面的精細治理,我局編制了《樟樹市綠地系統規劃(2021-2035)(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
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修正)
3.《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綱要(試行)》(建城[2002]240 號)
4.《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建城[2000]192號)
5.《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城[2012]166 號)
6.《江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2014 版)
7.《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2018 年修正)
8.《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2021 年修正)
9.《江西省生態園林城市(鎮)建設評價辦法》(贛建城〔2020〕53號)
10.《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2)
11.《城市綠地規劃標準》(GB/T51346-2019)
12.《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 50420-2007(2016 年版))
13.《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17)
14.《城市綠線劃定技術規范》(GB/T51163-2016)
15.《綠道規劃設計導則》(建城函[2016]11 號)
16.《城市道路綠化設計標準》(CJJT75-2023)
17.《公園設計規范》(GB/51192-2016)
18.《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
19.《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4-2021)
20.《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
21.《宜春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宜府發[2004]5號)
22.《樟樹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
23.《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
24.《樟樹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2017.10)
25.《樟樹市總體城市設計及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行動計劃》(2019.9)
26.《關于推進全省城市園林綠化高質量發展的意見》(2022.7)
27.《宜春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和宜春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宜府辦字[2022]4 號)
28.《樟樹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29.《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22號)
30.其他與本規劃有關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政府文件、規劃管理文件、相關規劃等
三、主要內容
本規劃所規劃的中心城區范圍(不含醫藥化工園區)和期限與《樟樹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保持一致,包括市域與中心城區兩個空間層次。其中中心城區綠地依照國家行業標準《城市綠地分類標準》(GJJ/T85-2017)、《城市綠地規劃標準》(GBT 51346-2019)對公園綠地(G1)、防護綠地(G2)、廣場用地(G3)、附屬綠地(XG)和區域綠地(EG)五大類進行了規劃和控制。同時,結合樟樹歷史、人文、社會發展情況、生態安全格局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對市域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景觀風貌規劃、城市綠道系統規劃、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建設、古樹名木保護提出了專項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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