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的《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贛自然資發〔2022〕22號),指出詳細規劃是“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是傳導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有效抓手,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統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法定依據。
樟樹市藥都大橋橋北片區于2015年編制了《樟樹市城北區(張家山街道)控制性詳細規劃》,根據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等相關要求,在各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批復實施后,各地需對原編制的詳細規劃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總結其在傳導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指導開發保護等方面取得的實施效果。在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該片區的原有控規不能滿足當今用地發展需求,因此,我局針對該片區提出《樟樹市藥都大橋橋北片區詳細規劃》修編的建議,經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啟動編制,目前已形成規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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